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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38万,打官司胜诉了,在外地当事人的所在地打的官司,大概在2018年的时候,当时也强制执行了,但是对方就是个老赖,不还钱,到现在对方的人也找不到了,这种情况?还要去对方的所在地在执行吗?还是说,把欠条拿回来。在我的城市能继续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3-10-25 15:37: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起诉欠债不还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一、债权人写好起诉状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 欠条起诉钱能要回来。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你已经有胜诉判决了,不需要再次起诉了,如果你有对方的财产信息可以提供给执行法院,请求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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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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