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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未禁本人同意私自拍学生算侵犯肖像权

人格尊严
2023-10-24 22:0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师无权拍学生照片,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不是出于工作需要而私自拍学生照片,这是不被允许的,毕竟学生有些动作或者姿势都是本人不希望被别人看到的,老师私自拍肯定侵犯了学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2、有时候拍照片会暴露学生的一些信息,这些信息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比如说利用学生照片诈骗家长等;
    3、有些老师会利用学生照片进行一些宣传或者营利活动,这对于学生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形有: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 学生的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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