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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损害赔偿
2023-10-25 09: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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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您好,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去人社局指定的机构过鉴定,如果不是劳动关系,建议起诉以后按法院指定的机构做鉴定。
  • 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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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们可以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请陈述事情详细情况。
  • 个人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个人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伤情鉴定的做法是在医院鉴定或者由法医检查。应当在办案机关委托的机构做。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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