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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的欠条还能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4-01-19 21:59:0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一直在向对方主张的,该债权受法律保护。
  • 你好,在借款期间是否一直都有催要行为呢?
  • 你好,最近三年有催收中断诉讼时效才可以
  • 可以发给我看下,我看看具体内容了
  • 您好;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诉讼的
  • 你好,中间有催款的话可以起诉
  • 你好,你们欠条是怎么约定的
  • 是否有相关的催讨记录?
  • 这边有催对方还钱记录吗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国家强制力不保护,丧失了胜诉权,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如果债务人自愿还钱的,不受任何时间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起诉并没有有效期这一说法。欠条的出具时间已经超过五年,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由抗辩,从而拒绝履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国家强制力不保护,丧失了胜诉权,可能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如果债务人自愿还钱的,不受任何时间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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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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