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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低保户结婚登记了低保还能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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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15:41: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领低保并不是以年龄或者结婚不结婚,作为条件的。领取低保的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等等。
  • 法律分析:我国对于低保的领取是有一定规定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领取到低保,领取低保和是否结婚没有任何关系,领取低保主要看的是是否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水平,或者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因此国家法定结婚年龄低保领取是假的,属于谣言;同样,若是冒领或骗取低保也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仅会遭受到相关部门的批评,也回要求退还财产并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低保户登记结婚并不会取消低保。低保户的认定与婚姻状况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当低保户的人均收入情况不再满足当地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在经过核查属实后,才会取消低保。法律依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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