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车停在路边没有停车位,后方车辆追尾导致死亡,我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
2023-10-24 21:51:2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等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按比例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全责的情况,本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 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 您好,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划分责任。
  • 是涉及的刑事责任处理认定的
  • 行为人违章停车导致追尾,并致司机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部门可以先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然后进行损失判断,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最后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停着的车“撞”死人承担的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如属于违章停车的,对事故的损失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如果路边停车属于违法停车,至少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先报警,判责,部分赔偿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