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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受到了名誉权侵犯,被人造谣网暴

人格尊严
2023-10-25 08:25:40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 具体什么情况 知道是谁造谣的吗
  • 你好,你是咨询名誉受到了侵犯
  • 可以起诉对方维护你的名誉权利
  • 具体说一下,可以协助你处理
  • 你好这个浏览量具体有多少啊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应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种行为会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哪些行为属于网暴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如果当事人被别人在网上造谣诽谤,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被别人在网上造谣诽谤,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
    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您好,你受到了名誉权侵犯,被人造谣网暴,你可以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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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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