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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可以和合伙人解除合同吗? 1994年我家跟村里承包了两百亩荒山种植毛竹,荒山是村大队集体的,三七分成,我家占70%大队占30%和大队订有合同,1998年因为缺少资金,我家又分出股份和别人合伙承包,我家占15%另,合几个合伙人(5人)占55%,共同出资造林因为我家就在本村,其他合伙人都离的远,所以从合伙造林起,所有管理,维护,造林,都是我家在操作,只是年底时才和合伙人结算,所有的开发造林,实际上都是我家在造林,从1998起,到2002年合伙人只投入了不到1.5万元(1.5万是他们所有的投资),从2003年起,合伙人没有再投入一分钱,每年底我家都会去向合伙人要合伙人应出资的钱,但合伙人拒绝再出资,而我家为了造林开发已欠下了4-5万的债,加上荒山的管理维护,开发,造林,都全部是我家完成,每年的投入上万元,2003年,我家要求合伙人投资时,他们说没有钱,而且有2个合伙人明确表示不愿投入要我家还他们投入的钱,实际上从2003起合伙没有再过问造林的事,而现在二百多亩的荒山已基本成林,合伙人却占有55%的股份,共投入不到1.5万元,请问我方可以把合伙人投入的钱,还给他们,而股份可以不给他们吗?因为和大队订的合同上明确写了如果开发方1不投资造林,村里可以解除合同, 我方现在想把合伙人投入的钱还给他们,和村里解除那份合伙合同,再和村里订立一份合同,请问这样可以吗? 请问合伙人在这五年都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还可以分得55%的收益吗?我方是否可以解除合伙合同,目前开发,造林的工作都是我方完成的,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请问如果我们起诉合伙人我们会胜诉吗?

公司企业
2007-08-29 06:26: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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