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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村村民买房屋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23-10-22 15:51: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一般情形下,非本村人一般不能购买本村的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暇住宅。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可以购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可以购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法律分析:买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
    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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