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给男朋友借网贷之后分手了,但是他说过网贷的钱他还,但是第1期第2期都是他转账来还了,第3期他还不上了,我该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23-10-21 21:32: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解决是否属于借贷关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有没有转账记录?转账记录的数额是多少?转账记录是给付对方金钱的最直接的证据,有了转账记录最起码证明我给过你钱,但是转账记录要明确转给的是对方的账户,如果是转给了第三人账户,那么直接向对方主张还款就会存在困难;
    (2)对方是否有承认过是借款?也就是在双方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中,是否说过转账系借款,对方认可这些钱的性质是借款而不是赠与。如果有这两点,一般会被视为是借贷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金额和聊天内容综合判断的,如果是借款的话可以尝试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是共同的恋爱消费,一般要不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否。恋爱期间一方转账给另一方的款项,如转账方未能举证证明与收款方存在借贷合意,则无法认定为存在借款关系。由于转账往来发生期间系双方特殊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上密切往来符合常理,转账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实上述经济往来基于借贷关系产生。
    其次,案涉款项并没有出具借款凭证、签订借款合同,或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亦与一般民间借贷情况不符。双方经济往来不认定为借贷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