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1.因业务往来收到经过多次背书转让承兑汇票一张,金额五万元,到期后拿到银行承兑;
2。后来收到银行退票通知,理由是第五手有明显撕贴痕迹。要求第四手和第五手出具证明;
3。第四手已按照银行出具证明。但第五手拒绝出具该证明,理由是他的下家没有背书;
4。我方不想得罪自己的上家,所以想行使追索权,直接向第五家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我公司按照银行建议,先多次电话联系,后于昨天传真一份保函给他们,请求他们出具该证明,被多次拒绝,是否不利于我们?
6。现我公司计划先给他们发最后通牒,要求他们出具该保证函,否则我们将提起诉讼。
咨询问题:
问题一:我公司可否在无锡的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问题二:我公司索赔的内容可否包括:银行利息,律师费用,差旅费(如果有的话)?
问题三:我方尚需要哪些证据?还可以索陪哪些内容?
问题四:如果我公司决定在出票行挂失止付,能不能人不到出票行所在地,直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此操作办法如果可行需多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