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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一次没用,对方不退款

损害赔偿
2023-10-21 14:42: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退卡不退钱”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办理这种提前交款性质会员卡,从法律上讲卡内的金额属于预付款,一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商家应该向消费者返还卡内全部余款。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
    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而第二十二条还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 1、找店家进行协商,要求退回卡里的余额,态度坚决的话退返余额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些。
    2、拨打12315投诉,让消费者协会协助解决。
    3、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要求退回余额。
    4、如果卡里数目十分庞大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店家退钱并赔偿损失。
    5、如果商家拒不退款并且使用威胁手段强制要求消费,是属于强迫消费行为,可以向公安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法律分析:“退卡不退钱”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办理这种提前交款性质会员卡,从法律上讲卡内的金额属于预付款,一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商家应该向消费者返还卡内全部余款。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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