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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地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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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10:21: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管什么职业只有满足规定条件才可申请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本人的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如果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要在本地稳定就业并达到规定年限。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
    1、在市区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缴纳社会保险;
    3、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4、持有当地居住证;
    5、在当地无住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等。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婚姻证明;
    3、收入证明。
    在申请公租房时应该注意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公租房和个体工商执照没有关系,只要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就可以。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需要营业执照就能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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