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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队长把土地补偿金四万八领了没分给村民,死了后村民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10-21 02:54: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1、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费应该属于集体所有,再由集体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死亡以后,自然也就丧失了对本村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了承包经营权,自然没有办法得到补偿。不能得到补偿,也就没有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二、征地的批准程序是什么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 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 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
    征地补偿款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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