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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身份给别人办银行卡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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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9:38: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存在违法的风险。
  • 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张银行卡是可以的,但是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风险,别人会拿你的身份证去做一些贷款。

  • 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否则将给予
    (一).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二).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
    判罚规定是:
    (一)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三)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用自己身份证给别人办银行卡属于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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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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