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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有权利劝退中度抑郁症的学生吗

劳动纠纷
2023-10-20 13:46: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哪怕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三甲医院的严重心理疾病诊断证明的并不是劝退学生的充分理由
  • 学校一般无权辞退抑郁症教师,但教师有下列情形,可以依法与其解聘: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或者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患抑郁症的教师没有严重的过错也胜任其工作的,学校不能予以辞退。辞退需符合的情形是教师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抑郁症教师胜任其工作,无重大过错的,学校一般无权辞退。但教师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或者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等情形的,学校可以依法予以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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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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