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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谈恋爱期间,男生给女生转钱代付将近两千,分手后,男生找女生还钱,女生不还犯法吗

债权债务
2023-10-20 15:49:1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女生不还钱并不违法。因为这笔钱是作为恋爱期间的礼物送给女生的,而不是作为借贷关系中的债务。因此,女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偿还这笔钱。
    然而,如果男生坚持要还这笔钱,并且女生同意了,那么这笔钱就相当于作为债务处理了。在这种情况下,女生需要按照协议偿还这笔钱。如果女生拒绝偿还这笔钱,男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这笔钱。
  • 您好,如果对方是自愿转账、数额不大的话,可以不用归还。
  • 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或者小额转账没有说借款的一般不用返还
  • 如果是日常的生活开支或者是男方主张赠予是可以不用返还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协商不成,需要去法院起诉
  • 可以达成协议, 依据协议履行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如果特意标明是借款则不属于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法律分析: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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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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