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男方未经过女方家长同意带走友不知去向算违法吗?

其他
2023-10-19 12:57: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需要看被带走的是否年满14周岁
  • 违法的,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侵犯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也剥夺了孩子的亲权。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如果说,提问中的“男女”本就是一对夫妻,“男女一方”也就是孩子的父或母,那么,“私自带走小孩,并不犯法。因为在现行法律上,从来就没有“严禁男女(即父母)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法律条款。
    从你在提问中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该夫妻的感情似乎已经破裂或濒临破裂,正处在离婚的档口,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另一方应该能了解到他们的去向。
    即使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也可向亲友打听情况,通过蛛丝马迹,终究能掌握孩子的去处,并通过亲友告知对方,不管离婚与否,面临的问题总得解决,光是规避显然是无用的。
    而且,“男女一方私自带走小孩”的行为,终究不能长久下去,到时你不理睬对方,或者干脆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说不定对方还会主动找你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不能私自直接带走。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的是探视权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