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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正常行驶,有骑电动车的横穿马路,我采取了紧及处理,来不及避让,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请问,我机动车驾驶员在这件事故中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
2023-10-19 09:09: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认定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在事故中的作责任认定,肇事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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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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