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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总工资一年一结,请问我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动纠纷
2023-10-18 21:33: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中奖等偶然所得是由发放收入的单位来代扣代缴;个人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按月办理纳税申报,以及年终3个月内汇算清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灵活就业的个人会进行自然人临时税务登记或者个体户登记。那么从纳税人主体身份上就发生了变化。如果未进行此项操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应当按照劳务所得预缴,并将收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适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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