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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把掉在地板上的东西捡起来给你吃,犯法吗

损害赔偿
2023-10-18 19:0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捡到东西不归还不构成应当被处以治安处罚的程度。目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拾得他人物品并无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此类行为若不归还失主,则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原物主有求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捡到他人财物损毁归还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数额大小,涉嫌侵占罪或者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对于将他人盗窃而来的物品吃掉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并不知情的,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明知是盗窃的物品而吃掉的,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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