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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面欠着钱还不上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10-19 10:26: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达成还款计划, 分期还款 进一步沟通我

  • 1、有人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所以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如果别人欠钱不还不能报警。因欠钱不还拨打110报警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理,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
    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欠钱不还如何举报
    1、欠钱不还无法进行举报。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欠款,债权人可以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法督促债务人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款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欠款不还的后果如下:
    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
    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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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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