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跟同事在单位食堂喝酒,喝完酒散场以后,同事在路上骑电动车撞到路边行人,然后我同事他逃逸了,现在警察找到我同事了!我同事脚背骨折,被撞的行人胳膊骨折了!请问我会不会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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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酒后驾驶车辆是一种危险活动系生活常识。若同时喝酒的人明知驾驶人员饮酒后驾驶车辆,而未予以提醒、劝阻,违反了共同饮酒的相互关照义务,一起饮酒的人共同构成轻微过失。,有可能承担未尽注意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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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交警是根据交通事故的事实进行调查并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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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仅同事本方的损失承担小比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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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没有劝酒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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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可能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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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死亡的直接或主要原因,一起喝酒的没有尽到义务不是直接原因,应该负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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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