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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期间女方把孩子带到外地老家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18 09:58: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诉讼解除的婚姻关系,可以拿着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 是双方在打离婚官司,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 您好,这种情况对方是有权力的
  • 法律分析: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 建议你和对方协商处理

  • 您好,关于离婚后孩子被带到外地无法探视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进行配合。但是根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我国目前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我们先说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权,而对方不按照约定内容协助探视的,可以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到法院起诉。
    如果是诉讼解除的婚姻关系,可以拿着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即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判决下来后,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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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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