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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垃圾清运费按门店长度收取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10-17 18:39: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民事案件可以法院诉讼后调解,具体讲一下
  •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了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垃圾清运费业主需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建设部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面积收取,在这里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可见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
    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10元每户每月,流动人口
    2.5元每人每月;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1.5元每人每月或180元每吨;
    3、商铺
    0.75元每月每平方米;餐饮业
    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每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每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法律分析:垃圾费是要交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建设部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面积收取。在这里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可见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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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