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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发疾病,需要承担责任码

劳动纠纷
2023-10-17 14:41: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如果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或者突发疾病是与工作环境等有关的,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 如果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来进行合理的索赔,确定公司承担的责任。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以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法律分析:如果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来进行合理的索赔,确定公司承担的责任。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以内医治无效死亡,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自己本身的疾病与公司无关,可以自己去医院看看,如果与工作有关比如工作量大的原因所致,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的,单位是不应该负责医疗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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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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