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性质属于经营性住宅。根据法律对于商品房的规定,其性质就是具有经营性质的产物,即商品房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包含外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资格,按市场价格出售的住宅,具有独特的性质。
因此商品房的认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标准来进行划分和处理。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