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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期房,快接房时开发商宣布破产重组,后面由政府监管保交楼,因此延期了半年拿到房子,在我接房的时候开发商根据当初的购房合同和我签署了一个违约金赔付认定书,现在开发商又单方面通知我违约金作废,原因是因为他们宣布了破产的,他们的意思就是说破产公司不计算违约金,我想问问我还能拿到违约金吗?我还有没有必须再去上诉吗?

合同纠纷
2023-10-17 11:05: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起诉开放商
  •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认定的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房地产公司破产,如果房屋已经交付,购房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如果因为破产,无法如期交付房屋,购买人未使用贷款买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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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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