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独身女因上学在(09年)把户口迁出,现在已婚。由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能把户口迁回原籍吗出?

其他
2023-10-17 09:06: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已婚户口是可以回原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已婚迁出就不能再迁回原籍的,只要符合迁移制度都可以回迁。那么首先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只有户口不在本地方,然后把户口迁回来才能算是人才引进。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正规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原始学历),国家干部身份,35岁以下,如已婚,需夫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并同时办理引进;35岁以上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原则:未婚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已婚人员,夫妻一方为本市户口;如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将你的户口迁回原籍的,因为现在的网络信息都是十分发达的,所以到户籍管理中心也就是现在派出所里面那个知道不,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互通互联的,包括民政部门,如果你在原籍向当地户籍管理中心说明此事,然后他会通过民政部门的查询及对方嗯,户籍管理部门联系,然后嗯,核实情况嗯,真实,的话,然后他会嗯通知你们嗯,村委会问你们做一个证明,然后将你的户籍重新迁回原籍,但是至于原籍上面,原来所有的东西以及后来所发生的变化,嗯,有些东西什么的,可能你会永久失去,但是,如果在下一次人口普查遗迹嗯,分发嗯,东西或者土地的时候嗯,我相信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合理的安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