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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微信号被盗了,好友给骗子支付宝转账,我要赔钱吗

互联网纠纷
2023-10-17 15:41: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一种意外,可以补偿但无需赔偿
  • 微信号被盗造成好友损失的,一般无需担责。但是,如果故意提供微信号给诈骗者,诈骗者利用此微信号进行诈骗造成好友损失的,则需要承担责任。不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微信号被盗造成好友损失的,一般无需担责。但是,如果故意提供微信号给诈骗者,诈骗者利用此微信号进行诈骗造成好友损失的,则需要承担责任。不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微信号被盗里面的钱应报警追回。微信号被盗,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如果金额过大的,涉嫌盗窃罪。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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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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