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强行要求学生转学籍,为了不影响学校升学率,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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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你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
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你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你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你的小孩打转学证
3、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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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让学生转学,是违法的,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如果学校不同意学生转学或者扣押学籍的,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就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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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你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
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你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你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你的小孩打转学证
3、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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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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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