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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拍卖房咋评估价格?

房产纠纷
2023-10-16 18:12: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程序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子产权;
    2、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实行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按照评估报告,决定拍卖保留价;
    4、委派拍卖机构对房屋实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机构动员执行;
    5、没人竞拍或是拍卖不成功的,法院能够在首次拍卖保留价的根基上减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卖公司实行拍卖;
    6、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断,明确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卖依然失败的,法院能够在此基础上再跌价拍卖。
    对房子的拍卖,最多能够实行三次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第三条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1、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评估房屋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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