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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己生育二胎现存活一个算独生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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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1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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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区别
    1、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区别如下:
    (1)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只生育了唯一子女,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是当时为了响应国家控制人口计划生育的政策;
    (2)非独生子女指一对夫妻生育了不止一个子女,其子女有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渠道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向你这种情况应该算是独生子女的。 关于申请独生子女证的解答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 以下情况算独生: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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