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子女继承父母不动产要什么资料,突发病没有遗嘱

继承
2023-10-16 14:5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房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手续即可
  •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交以下材料:
    1、继承证明文书,如继承的公证文书或者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2、房产证。
    3、房屋测绘图。
    4、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身份证明材料。
    5、遗嘱,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的材料。
    7、到房管局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
    4、可以证明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的证件;
    5、继承人身份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