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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檔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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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14:46: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简单描述案情和诉求


  • 开具存档证明流程:
    1、要开具个人存档证明,首先确认你的档案存放在哪里。一般来说,档案存放的几个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毕业的学校。
    2、确认好档案存放在哪里后,你带上身份证到档案的地方开具存档证明,要将自己的意愿和个人档案存放情况反馈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情况,在档案存放系统里核对你的档案情况。
    4、在审查顺利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根据你在该人才市场存放个人档案的情况如存放的时间、到期的时间、个人档案内容等,开具一份存档证明书。
    5、存档证明书开具好后会交给你。
    存档证明的作用:
    存档证明是证明你的档案正常托管。一般是报考事业单位时资格审查需要档案存放证明,还有一些是单位入职需要提供存档证明。

  • 法律分析:查询自己档案所在的准确位置(可以联系导员询问,一般档案都是在学校或者社会上一些档案寄存的机构。)。可查询寄存机构的地址及电话。如本人去,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公章一定要有),转入地门口一般都会有邮寄地址及电话,记好留存。
    一些单位会要寄存费。总结: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地调档函。邮寄地址和电话。去档案寄存机构办理调档手续。一般都是排队的人多。办理非常快。主要是手续齐全就可以了。等待邮寄,问问档案寄存机构邮寄快递的物流单号。
    对档案邮寄进度进行追踪。确保档案到哪里自己知情。到当地人才市场确认是否收到档案。如果邮寄的是纪要形式。到时候会先邮寄到政府部门,人才市场等待政府通知后才会去处理。
    所以如果是纪要形式,要记好纪要编号。便于后期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 条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 法律分析:查询档案首先得知道自己的档案存在部门是哪里,然后再写出申请查询档案的申请书,申请请求查阅档,直到该部门批准同意后,就可以查看档案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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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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