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纠纷有哪些情况
1、房产继承纠纷有以下情况:
(1)房产继承公证纠纷;
(2)
被继承人生前财产继承问题;
(3)非亲人的继承问题;
(4)夫妻共有房产的遗嘱订立纠纷;
(5)遗产的继承顺序;
(6)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的继承纠纷;
(7)房产继承后,如何申请房产权属转移;
(8)房产继承的分割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