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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一年了一直在生病,这期间医院花销,日常开销都是我丈夫在管理,我没有办法上班,如果那天他嫌弃我是个病人,离婚了,这个债务怎么分,毕竟我没有赚钱的能力,

婚姻家庭
2023-10-22 23:11: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丈夫因为你是个病人而嫌弃你,提出离婚,你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要求他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如果你没有赚钱的能力,你可以要求你的丈夫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以保障你和子女的生活需求。
  • 夫妻一方治病的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双方已经就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夫妻一方生病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需要用各自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生病或受伤,另一方都负有帮助救治的义务,因生病而产生的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因生病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间应有互扶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所以因生病而产生的债务,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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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