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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骑车正常行驶,雨天路滑,还有一个货车挡住了视线。导致对方突然看到我滑倒摔骨折。我们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3-10-16 09:14: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无责任。
  • 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可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报警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认定是事故所致的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双方协商不成后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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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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