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一下,我跟乃个男的没有结婚证未婚先孕我不想结婚南方家里逼我结婚还不给彩礼

婚姻家庭
2023-10-16 08:52: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出生后可以主张抚养费。

  • 1、没结婚怀孕了和不想给彩礼都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是否可以结婚应当由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规定: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五十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 1、没结婚怀孕了和不想给彩礼都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是否可以结婚应当由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理。
    2、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6、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