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目前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10月12号租了一间房。是跟二房东签的,从10月15号到12月31号。但是钱是交给了转租的人。我现在个人有情况,无法入住,目前还没有入住。现在我的诉求是退费。当前我了解的情况如下:1、二房东和原房东的房租合同已经到期,我和二房东签的合同貌似是超期转租合同。2、我把钱转给了转租的第三人,因为第三人之前把钱转给了二房东。3、通过询问得知,第三人并没有和二房东签过转租合同,他们属于口头协议关系。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第三人把钱退给我吗?我和二房东签署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3-10-15 12:44: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超期转租合同的话,存在一定的效率问题。
  • 如果当事人约定要退还的,则房东收取的转让费需要退还;如果当事人约定该费用由房东收取,归房东所有的,则不要退还。承租人可以依法与房东约定,在转租房屋后,转让费归房东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你好,那你可以以债务纠纷直接起诉转钱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