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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六年的在编老师得了肺癌 可以申请病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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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19:18: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因此,如果该老师在确诊肺癌后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他的权益是有保障的。

  • 癌症患者原则上是可以申请办理病退的,这里有一份事业单位的病退规定,您可以做下参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二、申请病退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作人员本人人事档案。
    (二)本人病退申请,要详细说明发病时间、治疗情况及现在身体状况。
    (三)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表》一式一份。
    (四)一年以上的门诊病历原件,其中住过院的人员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肿瘤病人】要提供病理报告,住院病历复印件和病理报告须加盖所住医院医务科印章。
    收费收据复印件。
    (五)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六)报精神科的工作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所在单位还要出具由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组长)、医务人员等共同签名的证明。
    报骨科方面疾病的工作人员,如果有医院检查时的x光照片,报名时一并提供。
  • 法律分析:癌症病人不一定能办病退,必须去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可以办理病退。建议癌症患者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戒烟限酒,适当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心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
    (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 癌症患者原则上是可以申请办理病退的,这里有一份事业单位的病退规定,您可以做下参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二、申请病退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作人员本人人事档案。
    (二)本人病退申请,要详细说明发病时间、治疗情况及现在身体状况。
    (三)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鉴定表》一式一份。
    (四)一年以上的门诊病历原件,其中住过院的人员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肿瘤病人】要提供病理报告,住院病历复印件和病理报告须加盖所住医院医务科印章。收费收据复印件。
    (五)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六)报精神科的工作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所在单位还要出具由单位负责人、工会主席(组长)、医务人员等共同签名的证明。报骨科方面疾病的工作人员,如果有医院检查时的x光照片,报名时一并提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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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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