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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人也是股东,转让时把钱转到公司另一个人账户了,现在手续都变更完了,钱还能要回不

公司企业
2023-10-15 13:50:3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这笔钱是可以要回的。**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在这种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追问:公司这个人不是股东,是我家亲戚,股权百分之60转让给他人了,手续变更完了,我亲戚不给我钱,还能要回吗
    解答:如果股权转让的手续已经完成,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您亲戚已经合法地获得了股权。如果您想要要回股权,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亲戚进行沟通,并要求他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如果您的亲戚拒绝支付款项,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并要求追回股权转让款项。
  • 建议搜集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股权变更公司账户有钱不需要处理,公司账户的钱是不需要变动的。发生股权转让本质是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公司层面不受影响。但是如果远股东已经实缴的出资,则是将原股东的实收资本营销结转给新的股东。
    股权变动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就公司内部关系而言,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之时可视为股权交付、股东身份开始转移之时;就公司外部关系而言,公司登记机关的股权变更登记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就股权变动而言,既有转让、出质等由法律行为引起的情形,也有由继承等事实行为引起的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具体看双方之间是否是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符合解除合同条件
  • 您好,你可以要求股权受让方直接将转让款支付给您,否则你是可以依据你们之间的转让协议股权等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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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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