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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有精神病,有低保,异省登记结婚,户口未迁移。应由那里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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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10:27: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法律分析:如果本身还是低保且没有办理户口迁移,办理结婚证是不会取消低保的,如果办理了户口迁移,想要继续享受低保,是需要再申请、上报一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二级残疾人嫁到外地,户口没迁,能享受低保吗?回答:根据国家规定,凡是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都应当在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你是二级残疾人员,符合国家低保对象,但你嫁到外地后户口依然在老家没迁,你依然享有低保权力,请持相关证件到原所在领取单位领取,不受结婚地影响。
  • 法律分析:领取低保的条件与是否结婚无关,领取低保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低保。重病重残人员,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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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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