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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

劳动纠纷
2023-10-15 16:02: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不交公积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第
    一、根据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具体条款的规定,很明确地说道用工单位应当要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即设置账户、缴存登记等,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规定。第
    二、如果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将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如责令限期办理或罚款等措施,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是可以到单位公积金开户或经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投诉的,需要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前往咨询投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分析:单位不交公积金,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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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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