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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通道私家车停放,物业不管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10-13 23:14: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针对小区内乱停车事情,车辆停放管理是物业的责任,这件事物业是有责任的,可以找物业投诉的,如果物业不管的话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法律分析:针对小区内乱停车事情,车辆停放管理是物业的责任,这件事物业是有责任的,可以找物业投诉的,如果物业不管的话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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