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倒塌形成的垃圾堆放,以及因倒塌带来的人行道之上设施的破坏,由城市管理局负责清理和维修。同时,围墙倒塌存在侵权人,即围墙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此时应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
民事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