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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去父母哪里吃饭,饭后回家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0-13 17:27:2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去吃饭的路上倒是可以算下班途中,但是吃完饭以后就不算了。
  • 你好,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同工伤。
  • 您好,建议您准备相关材料,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 这种情况也是属于工伤的,可以认定的。
  • 你好,只要是回家的路上一般都会认定
  • 你好,请问现在人怎么样了?
  • 你好,这种情况不算工伤的。
  • 下班回家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回家途中出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应当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确定:
    1、职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相关费用;
    2、职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认定工伤的要素一般包括:发生伤害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并且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本人无责任的。如果“下班途中买菜”,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你好,不属于工伤,按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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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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