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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目前租房,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付后三个月的房租,前两天租房的公司好像换了,又签了一个合同,还有几天要交租金,我因为换工作了,所以不再租这个房子,新房东说我如果过两天不交租金属于违约,我想着租金不是还有一个月吗,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不是在交租之前搬出去,就不算违约了?

房产纠纷
2023-10-12 14:35: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签订第一个合同时已经约定了提前一个月付后三个月的房租,因此在签订第二个合同时,您应该已经支付了下一次的房租。如果您没有支付下一次的房租,那么您确实可能被视为违约。如果您决定不继续租这个房子,您应该在交租之前通知新房东并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违约行为。
  • 可以先协商降低损失,我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 那就协商解除这个租房协议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确定
  • 按照合同履行解决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房屋合同没到期,则应当履行到合同到期。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有一个法定原则——即“买卖不破租”的原则,即使可租赁合同期内房屋发生交易,新房东也有义务履行原承租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对承租人予以一定的损益补偿。
    租客不肯搬出,房东不能强制(法律不支持)让租客搬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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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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