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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具体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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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13:5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简易交付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将标的物交付给对方,而不必实际占有标的物。占有改定是指当事人在已经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通过协议或合同的方式改变占有人的身份。
    具体来说,简易交付适用于标的物不易移动或者交易双方相距较远的情况,例如网购、快递等。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通过在线支付等方式完成交易,而不必亲自去取货。卖家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或者物流公司进行配送。
    而占有改定则适用于标的物易于移动或者交易双方相距较近的情况,例如房屋买卖、车辆交易等。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先占有标的物,然后再通过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将占有人的身份转移给卖家。卖家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标的物交给买家,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简易交付还是占有改定,都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书面协议或者签订合同,并且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更前先占有动产的,让与人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实际交付;在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有效性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
    受让人通过寄托、租赁、借款等方式实际占有动产的,在物权变更协议成立时视为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简易交付的相关注意: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占有改定的相关注意: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
    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动产交付除实际交付(一般交付)外,交付还有特别交付,特别交付的方式主要有五种:
    一是简易交付。受让人因租赁、借用、保管、雇用、出质等关系已经实际占有该动产,动产转让合同成立,视为出让人实际交付,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二是占有改定。出让人让与动产所有权后,仍继续占有该动产,如改为租用,此时出让人与受让人应订立相应合同,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相应合同的成立,视为出让人实际交付,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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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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