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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家长不让上学可以上诉吗?

婚姻家庭
2023-10-13 15:50: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子女已满18周岁且未丧失劳动能力,从法律角度讲父母的抚养义务已完成。如果是还在接受高中以下学习教育,建议与父母好好协商,争取父母的支持。
  • 您好,超出义务教育外,如果家长不让上学,不违法法规法规。您可以和父母好好谈谈或者找街道或者民政部门或者学校给家长沟通下。
  • 可以先积极与家长沟通,实在收不到后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 法律分析:学校不给孩子上学可以起诉。 孩子有受教育权,所以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可以起诉。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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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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